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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应急管理局21日发布安全生产风险提示。有关单位和人员加强应急值守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做好重点部位、库房、罐区的防雷、防雨、防潮,发现积水及时清理,严防淹泡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
按照风险提示,有关单位备足、备齐防汛物资和装备,做好室外设备设施、高空悬挂物的检查维护,加固罩棚、广告牌、标志牌立柱、临时建筑物等薄弱部位;巡查、养护电力设备,及时排查电力故障;对于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,不得放在潮湿、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,并且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。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阴凉、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,严格控制温度、湿度,做好可燃、有毒气体浓度监测;气瓶要分类、分区存放,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,防止暴晒、雨淋、水浸,同时采取防倾倒措施,严禁卧放;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,应缓慢操作,防止产生静电火花;此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、露天高处、起重吊装、室外动火、临时用电和其他危险作业行为。
(天津日报记者王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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